2009年1月6日 周二
当前位置:安源清风网 >> 廉政建设 >> 八面廉风 >> 正文
 
桃源对公务接待费“开单”限额
添加时间:2006年07月03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日前,由湖南省桃源县廉洁自律办公室和县财政局联合下达的公务接待费限额指标通知单一一送达该县109个县直单位和40个乡镇,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限额管理责任状。

    该县将县直单位和乡镇划为五类,根据其性质、职能、在职人数等实际情况分设基本额度,并在前三年招待费平均额度压减20%的基础上,核定各单位公务接待最高限额标准。县委、县政府将公务接待管理纳入单位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超额列支的将征收超额部分50%的调控款,有节余的,按节余额的20%予以奖励。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重庆举行反腐倡廉歌曲大赛
下一篇:南昌公开“群众想知道的”政务六项便民举措 三项监管制度
 
 
关于本站|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站长:中共安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源区监察局 站长信箱:anyuan021@sina.com
 安源清风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新区萍安大道1号 邮编:3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