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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组织上安排杨海明同志担任县委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她深感这是党和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同时,她也深感肩上的担子很重。因为信访工作对她来说一切都是新的,况且,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期,各种矛盾都会在不同层次上暴露出来,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对她来说,确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然而,组织的信任,群众的支持,无疑又为她增添了干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于是,她欣然接受了组织的安排,并为自己定下了“四个第一”的追求目标,即把为构建和谐惠东出一份力作为自己的第一追求;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自己的第一任务;把完善信访机制作为自己的第一职责;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的第一要求。在两年多的工作中,她始终牢记宗旨,廉洁从政,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作风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建章立制 优化管理
杨海明同志自走上信访工作领导岗位以来,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甘当人民公仆,为人民群众执好政、掌好权。为了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带领全局的干部职工认真研究全县的信访态势,努力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特点和办法,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两年多来,杨海明同志带领全局干部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全县信访工作的实际,参与制定和健全了《领导接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信访工作“戴帽”管理制度》、《律师陪同协助领导接访制度》和《县直机关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其中,实行律师陪同协助领导接访,为全市首创。通过实行律师陪同领导接访,协助接访领导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疑释惑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与接访领导共同研究案情,为接访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决了大量涉法涉诉问题,大大提高了接访工作效率,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更加妥善的处理。四川籍未成年外来工李小彬,在惠东县唯达运动器材厂打工,工作时被锣刀割断手指致残,事发后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索赔得不到解决。2005年9月,在我县党政领导“大接访月”活动中,李小彬到县政府上访,要求县领导协调处理,帮助其索取应有的赔偿,杨海明同志和在场的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为李小彬取得了4.8万元的经济补偿,保护了未成年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情倾信访 诚解民难
信访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信访干部肩负光荣而神圣的使命。杨海明同志深知,信访局长,不仅仅是一种职务,更重要的是责任,是使命。只有情倾信访,方能做好信访工作;只有勇担责任,方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只有心系百姓,方能赢得群众好评。因此,自担任信访局长以来,她一直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第一任务,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视群众为衣食父母,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办群众想办之事。在工作中,她为了群众的利益,不顾个人得失,舍己为百姓,无怨无悔。2004年1月18日,是农历十二月廿七日,人们都在忙着迎接新年,到处呈现出新年的喜庆景象。辛苦操劳了一年的杨海明同志正想利用空闲时间为家里购点年货,搞搞家里卫生。正在这时,一个消息传来:平山镇(现为平山街道办事处)一私营鞋厂——红岭隆达鞋厂因该厂老板佘某拖欠工人工资3万多元逃走,导致30多个工人居无宿舍,食无饭堂,回家无路费,该厂外省民工张某等30多人已集体到县政府上访,要求县领导尽快给予解决,拍卖该厂机械设备补发工人工资。她马上放下手中的活儿,急忙赶到县政府,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如按正常的处理途径和程序,由法院依法查封该厂机械设备拍卖来补发工人工资,需要一段时间,春节前根本无法解决好。面对30多双急切而无助的目光,杨海明同志的心情与上访者一样着急,为了能使问题尽早解决,让外省民工能放心地回家过春节,她马上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县长杜海棠同志获悉后马上作出指示,要求全力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立即解决好工人的食宿和工资问题,对工人工资一分都不能少,人数一个都不能漏,时间一天都不能拖。按杜县长的指示,决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马上协调平山镇党委、政府和劳动部门进行处理,首先解决工人的食宿问题,要求工厂饭堂继续提供伙食,宿舍屋主继续提供住宿。食宿的燃眉之急解决后,杨海明同志又立即设法借来3万元,垫付工人工资,并于当天晚上10点钟把工人工资足额分发到每个工人手上。看到工人们满意的笑容,杨海明同志的心里踏实了。这时,她感到肚子隐隐作痛,才想起没有吃晚饭,胃痛的老毛病又发作了……
上访群众带着问题上访,往往情绪激动,有的哭哭啼啼,有的语言粗鲁,有的甚至辱骂信访干部。但出于对群众的理解,出于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杨海明同志坚持做到理解群众,甘当出气筒,即使被群众误解、谩骂,她也无怨无悔。2003年底,一名外省老人在广汕公路大岭镇路段被过往车辆撞伤住院,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其亲属到县政府上访后,杨海明同志协调县交警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和追捕工作,但由于肇事司机逃逸且无法确认肇事车辆,一时无法抓到肇事者,无法落实事故赔偿等问题。于是她主动跟县人民医院和交警大队协商,伤者的全部医药费6万多元作挂帐处理,把伤者的损失减到了最低限度。但是,其亲属刚开始并不理解,认为是有关部门没有尽力为他们处理案件,多次到县政府缠访闹访,经常在接访室、办公室哭哭啼啼,吵吵嚷嚷,辱骂接访人员,甚至把所有不满和埋怨都发泄在一直亲自跟踪处理此案的杨海明同志身上。但她从不计较,非常同情和理解上访人的心情,用实际行动消除上访人的误会,用真情打动上访人。不但如此,对一些经济特别困难的上访群众,杨海明同志常常慷慨解囊,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帮助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殚精竭虑 恪尽职守
两年多来,杨海明同志在信访工作岗位上不分昼夜地工作,把全部精力都倾注在工作中,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热情,把保稳定、促发展、创建“三个文明”作为自己责无旁贷的职责。通过依法依规处理问题,使信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2004年初,白花镇引进台商统一集团在李洞村征地建厂房,镇政府对台商征地问题已依法按程序办理了合法手续,并对土地和青苗作了合理补偿。但因极个别人提出过高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于5月10日晚上煽动其他村民密谋组织大规模深夜到省集体上访。杨海明同志接到消息时,已是凌晨两点多钟,为及时阻止一场大规模越级上访的发生,为了不使一宗来之不易的大型外资项目中途“流产”,她将情况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当时场面非常混乱,几百名村民聚集在一起,情绪异常激动,当地干部都在做群众思想工作,但收效甚微,而且几部大巴已准备就绪,眼看一场大规模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就要发生。为了稳定群众情绪,防止激化矛盾,她提出建议,每位领导分头做群众工作,这一建议得到了领导采纳。通过县、镇及有关部门领导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土地征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摆明利害关系,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大部分群众思想得到较大转变,情绪比较稳定并逐渐散去,几辆大巴也被劝走。但仍有少数顽固分子不听规劝,思想反复,秘密改道到省集体上访。为了让省政府接访同志能全面地了解案情,杨海明同志和有关领导又马不停蹄地赶到省信访局,汇报该案的前期处理情况,协助省信访局做好接访工作。省信访局的领导了解案情后,对当地政府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并批评教育了上访群众,从而使这些上访群众从不理解到理解,最后放弃了再上访的念头,也较好地解决了该村因征地补偿引发的上访问题。使统一集团在该村的投资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成为全县最大的外资企业,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村民带来了实惠,村道铺设了水泥路,供电、电讯设施得到了改善,一批村民被优先录用到厂就业,一些村民的闲置旧房全部被租用,一些村民在村里办起了饮食、修理等行业,有效地促进了该村农民的增收,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严于律己 廉洁奉公
“俭以养德,廉以立身”。杨海明同志深知这一道理。虽然信访部门是一个“清水衙门”,但是她并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她常说:“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自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作为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廉洁奉公、严于律己,是增强单位凝聚力的关键所在,也是自己的第一要求。”她经常告诫信访干部要消除攀比思想,不要与发达地区和一些条件好的部门比待遇、比收入,要比就比业绩、比贡献。在工作中,她十分注意自己的言行,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努力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她主持制定和完善了惠东县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信访干部守则》、《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和《车辆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有关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党章》、《两个条例》和《廉政守则》等规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组织讨论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拒腐防变的集体氛围,从源头上、制度上反腐倡廉。
杨海明同志在工作上,力求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在生活上,注意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力求简朴,从不搞特殊化。到基层检查工作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按标准接待上级领导,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借开会、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她在任信访局长的两年多时间里,几乎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和星期天的休息,加班加点更是常有的事,特别是每月两天的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一天要协助领导接待几十批来访群众,通常中午要忙到1点多钟,即使是这样,她也很少到饭馆吃饭,就算是要到外面吃饭,也是简简单单的工作餐,甚至是一个快餐。多年来,她从不接受信访当事人的宴请、礼品,更不收受信访当事人的钱、物。有些上访人问题得到解决后,为了表示感谢,给她送上“辛苦费”或请她吃饭,她都一一婉言谢绝。
杨海明同志就是这样一位忘我工作、不顾个人得失、乐于奉献、廉洁奉公、严于律己的一位好同志、好局长、好公仆。公道自在人心,杨海明同志主持工作后,惠东县信访局连续三年均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在单位每年度的考核、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民意测评中,全体干部职工对杨海明同志的满意率均为100%,连续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年被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还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惠东现场会先进个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在荣誉面前,杨海明同志并没有骄傲,而是增强了工作的信心,坚定了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她常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人民公仆,能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是我人生最大的荣幸。”
来稿:中国惠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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