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我国反腐倡廉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肩负着预防,惩治腐败的历史重任。就目前来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存在“软”、“散”现象,未能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与我国反腐倡廉的大好形势格格不入,本人认为要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应从创新方法,更新观念,和建立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入手,这里就这两方面谈点个人粗浅的意见。
一、 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创新。
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新时期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创新,与时俱进,成为历史必然。
㈠注重发展,纪检监察工作观念更新。
党的十六大指出:“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要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全面履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惩处、保护、监督、教育四项职能,正确处理打击与防范、惩处与教育、监督与保护的关系,力求取得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长期以来很多同志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抓腐败分子、惩治腐败分子。缺乏服务意识,没有正确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更主要是防止腐败出现,排除障碍,促进发展。二要转变片面、静止、孤立地看待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认识,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定位思考,树立全面的反腐倡廉观念。查处案件,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查明是非,解脱干部,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也是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源头防治,遏制和减少腐败的发生,更是反腐倡廉。三要将防治腐败寓于经济建设主要政策和举措中。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加强对各项改革举措和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清除干扰和障碍,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党员班干部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强化执法监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构建良好的政府服务环境。
㈡注重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面对新要求探索新方法。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把握和处理反腐倡廉中的问题,才能真正明确我们的工作方向。其次,在新形势下,我们除了学习思想理论知识,还需要学习业务知识,特别是市场经济领域的新知识。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现代科技、交通、通讯手段的革命,加快了经济全球化发展势头。这给我们反腐败带来了挑战。要求我们注重和加快国际信息、国际腐败和反腐败的学习,办公信息化的实现,以快速、准确的信息化反腐手段遏制腐败多样化的趋势。
㈢制度创新,增强工作的预先性和创造性,遏制腐败的多元化。
腐败可分为多种类型,有社会道德型腐败、职责型腐败和体制型腐败等三大类型。社会道德型腐败是指政府官员违反了大众社会所能接受的道德准则而引发的腐败,如生活作风问题。职责型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背职业道德准则和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体制型腐败则是指一国政府管理,尤其行政管理方面出现了漏洞而引起的腐败。传统的腐败主要是以职责型腐败和行为上的腐败为主。面对这样的腐败,我们以平时加强教育和监督来加以防治。而体制型腐败的出现,我们必须创新体制,从源头上加以防治,从而遏制腐败的多元化进程。
㈣监督机制创新,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依靠和扩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加强事前、事中监督。
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民主,权力过于集中,并且难以受到必要和有效的监督,致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腐败发生。这就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易于揭露和有效治理腐败预防监督机制。要使权力运行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就必须发展民主上下功夫。一是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二是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人”意识,调动人民群众对权力机构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的积极性,保证权力者牢记公仆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构建反腐倡廉信息网络,在各基本单位中寻找作风优良、政治觉悟高的同志为纪检监察信息员,收集情况,定期地向纪检监察机关作出报告,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准确掌握各基层的工作进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事前、事中监督。三是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严格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荐群众质询、公开听证、干部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形成防治腐败的有效机制。
㈤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努力办实事、求实效。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同志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有的同志不接受新事物,不研究新问题,缺乏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的同志不深入基层,不深入实际,满足于发号施令,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有的只说空话套话,不干实事,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甚至有案不敢查;有的极个别经不起改革开放的考验,违纪违法。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在现代化建设中进行的。这种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如果不及时纠正,反腐败的理论创新搞得再好,也难在这个地方取得成效。我们必须脚踏实地,强化责任,主动出击,才能使我们的反腐工作的创新得以真正实现。
二、新时期必须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新形象。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以身作则,秉公执法,带头树立法制观念,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感到纪律检查干部可亲、可信、可敬。“可亲、可信、可敬”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新要求,其内涵十分丰富,意义十分深远。
㈠可亲,要求我们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最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履行光荣职责的全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我们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应当嫉恶如仇,但我们对人民群众必须始终保持深厚感情,视为衣食父母。这是塑造可亲形象的重要思想基础。
必须明确,人民群众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强大、最根本的力量。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做到时时刻刻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尊重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只有这样,才能在群众心目中树立可亲的良好形象。
㈡可信,要求我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可信,就是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说实话、办实事,说到做到,不打空头支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崇尚实干精神、呼唤实干作风、敬重实干人才的新时代,人民群众不喜欢、也最反对那种务虚不务实、说话不算数,甚至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背后一套的作风。因此,可信的坚实基础是诚实,诚实才能守信。近几年来,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在逐年提高,支持和参与的程度也在提高,这充分说明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是充分信任的。我们要十分珍惜这种业已建立起的“信任情感”,始终坚持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起来,做到赤胆忠心,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无私奉献的精神,用我们的实际工作成果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进一步坚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信心。
可信还要求我们要不断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本本主义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在想什么、最关心什么、最想解除决什么问题。是我们职责范围内的要关心,不是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也要关心。在职责范围内能够做到的马上做,不在职责范围内的也要关心。在职责范围内能够做到的马上做,不在职责范围内的要积极帮助协调、争取做到,不能做到的要解释清楚,做好工作,不能一推了之。我们只有做人民群众的“有心人、贴心人、热心人”,才能使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而取得工作上最广泛的支持和参与,并成为人民群众可以依赖的人。
㈢可敬,要求我们以高尚的人格力量去影响人、教育人,增强感召力和凝聚力
一个人要赢得人们的敬重,核心是要塑造高尚的人格力量。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人格力量一般有三方面组成。一是组织授予的职责和权力,二是自身的能力素质和必须具备的工作水平,三是道德影响力。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反腐倡廉的神圣使命,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要正人必先正已,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备更高的政治觉悟、更高的纪律性和更强的法制观念。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以自身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去增强说服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只有这样,纪检监察干部才能令腐败分子望而生畏,使人民群众敬而近之,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履行神圣职责的底气,并以此推动党风、政风、民风的根本好转和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塑造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新形象主要要做到以下几点:
㈠从学习入手,不断提高内在修养
可亲、可信、可敬不仅是外在表现,更是一种内在修养,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境界。江总书记指出,只有把学习搞好,思想境界才能得到提高。因此,要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新形象,首先必须从学习入手。
一是向书本学习。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解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问题,从而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回答好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为什么”的重大问题,自觉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和人民,通过忠诚地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㈡向实践学习。实践出真知,塑造可亲、可信、可敬形象的载体是实践。必须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在实践中塑造新形象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己,通过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的不断循环反复提高认识水平。
㈢向群众学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蕴含着无尽的智慧和巨大的创造力,他们是最好的老师。实践证明,只有虚心向群众学习,甘当群众的小学生,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才能真正提,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落实。
崇尚俭朴,清正廉洁。我们应当把“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始终作为座右铭,时刻检点自己,慎独慎微,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无私奉献,淡泊名利。
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要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要求的原则,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使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能力、道德素养上不断提高。同时,要适应形势要求,不断改善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使整个队伍始终充满激情和活力,始终保持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来稿:后埠街纪委 刘承建 编辑:黄小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