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 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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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镇七种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添加时间:2008年10月17日 来源:青山镇纪委 作者:漆贺春 点击数:

    青山镇以人为本,积极为民解难,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全镇发展营造出稳定、和谐的氛围。在化解矛盾中,青山镇推行七种工作机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确保了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
    一是及时预警制。青山镇积极建立镇驻村、村驻组、组管户的联系服务群众网络,保证镇村组“三个轮子一起转”。一方面,畅通了下情上传渠道,各级党组织能及时掌握广大群众的所需、所急、所难;另一方面,畅通了上情下达的快速通道,各级党委、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命令能迅速传达到组织的末端,进入千家万户,使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与村、组的及时处置不出现“时间差”。如320国道收费广场拆迁户要集体赴省上访,这个消息通过组、村及时反映到了镇党委政府,镇里面当即派人前往做工作,解决难题,有效地阻止了一起集体赴省上访事件。
    二是首问责任制。首问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作出解释,并告知办理要求。首问人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先予受理,并记下诉求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会主动告知或引导诉求人到有关经办科室办理。服务对象是电话咨询的,也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举报投诉的,将反应事项、举报投诉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今年上半年,经过首问办理的矛盾纠纷有30多起,有效地避免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现象发生。
    三是专人包案制。青山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实行班子成员专人包案,各村、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配合,明确划分条块责任,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如今年七月份,该镇将19起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全部包案落实到个人,经过半个月的努力调解,80%的案子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评星限时制。青山镇根据案件的轻重程度,将案件划为五个星级,五星级案件为最严重,也是举全镇之力要提前妥善办理的。对不同星级案子,该镇还限定不同时间期限办结案件。如这次七月份制定的包案责任表中,19起案件中有2起是五星级案件,3起四星级案件。表中明确规定了每个案件的办结时间,最短的一个星期,最长的一个月。
    五是定期分析制。在处理包案过程中,青山镇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听取案件的进展汇报,对案件中出现的难点难题进行集体讨论,拿出合理的处理办法。如青山村两村民房屋买卖纠纷,在镇司法所多次调节无果的情况下,在案情分析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启动司法程序,结果案情处理十分顺利。
    六是领导接访制。每个星期二是青山镇主要领导的接访日。不管多忙,该镇主要领导都会在办公室倾听百姓呼声,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从今年开展接访日以来,青山镇主要领导接访案件八十多起,解决率在90%以上。像青山镇搬运公司改制、320国道拓宽改建下柳源段房屋安置等热点问题,通过主要领导接访都得到了有效解决。
    七是书面告知制。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青山镇做到五个必须:必须在三天之内与当事人见面,必须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必须使事态得到控制,必须使事情处理有进展,必须使事情得到解决,让上访矛盾在基层政府得到有效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实行五个必须的过程中,青山严格要求干部将这五个过程中案件的处理意见、进展情况用书面的形式告知反映问题的群众,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问题的处理情况,有效地拉近了干群距离,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来稿:青山镇纪委  漆贺春    责任编辑:陈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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