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全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努力造就一支廉洁、高效、求实、为民的干部队伍,安源区从提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治区,打造“四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上级满意)入手,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结束后,该区成立了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区开展“发展环境创优年”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安源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安源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安源区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的暂行办法》,同时还转发了中共萍乡市委《关于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机关和全体机关干部切实落实市委关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促进全区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健康、有序地开展,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各级各部门也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活动,全面部署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切实打造“四满意”机关。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建立了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在全区各级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关系大发展”的意识,将在执法、检查必须遵守的“十五不准”等规定在区电视台、互联网上进行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工作氛围,执行“收一退一罚一”处理措施,规范费税征收行为,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工程”,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投标程序。 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检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进行,活动结束时,将对好的典型以及群众测评中满意度高的单位进行大力宣传,推出一批在“发展环境优化年”中涌现出来的部门和个人先进典型并进行表彰奖励。 我区还成立了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人员到镇街(管委会)和区直部门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制度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