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权力运用的监督,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赣监字[2007]2号)及市(萍监字[2007]23号)文件要求,现就全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和实施主体的法定资格情况。具体包括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依法设定,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许可项目、增设许可条件等问题;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规范、合法;实施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收费是否合法;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等情况。
2、完善和执行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情况。包括信息公示、实施程序、收费、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是否存在不按制度、规定办事;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等。
3、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管情况。各级行政许可机关是否建立健全了监管制度;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进行了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轻监管”或者“乱监察”等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因缺乏有效监管造成隐患、损失、事故的现象;是否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活动及获取利益采取积极保障措施和创造良好的环境;监督检查活动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有关材料是否立卷归档;是否存在因监督检查防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等情况。
4、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纠正情况。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是否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行政许可中利用审批权力谋取私利,以及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是否给予严肃查处。
二、监督检查的时间、方式步骤
1、7月15日至9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镇街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要对照上述四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9月1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区监察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进行全面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询问被许可人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全区各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以确保我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工作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对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整改,实实在在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材料连同本方案所附表务必在9月10日前报区监察局和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