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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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上半年我局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情况
添加时间:2007年09月30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我负责监察工作,分管行政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纠风、审理工作。2007年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07年上半年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小学收费涉及千家万户,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2006年以来,我们把纠正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规范收费行为。春秋两季开学,区监察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及时下发通知,强调收费纪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工作“五不准”和“一费制”规定。二是公开收费标准。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策,收费标准,公布举报电话。三是继续推行“两免一补”。通过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共减免学生家长负担72.6万元。四是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我区目前已拨付配套资金1437.6万元。五是监督检查形成了制度化。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监察局、区纠风办联合区发改委、区教育局等单位派出联合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坚决查处各类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先后对几个镇街管委会多所学校的收费和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了纠正,查处教育乱收费涉及金额14.1万元,清退违规收费金额3.32万元。

20074月,区纪委、监察局、区效能中心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学校进行教育收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我区大部分学校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较好,但有少数学校还存在违反“一费制”等规定的乱收费现象,如有的某学校违规收取了服装费、游泳费和饮水费,共计80164元,在检查组的监督下,现已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学校主要领导向检查组写出书面检查。通过此次检查,全面整顿了我区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有效规范了全区教育收费,将深化义务教育收费改革的精神落到了实处。

通过治理,有效地规范了我区的中小学收费工作,遏制了乱收费歪风。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工作

我区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耗材招标采购,查处非法行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规广告等问题,并能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杜绝了医药收费过高,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在医德医风建议上,我们注重从“三个结合”上抓起,一是把医德医风建设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抓牵头单位的行风建设,在卫生系统内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层层签定医疗安全责任状,全员实施岗位目标考核制等,每名医务人员明确目标、职责和任务,使他们自觉地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以前那些生、冷、硬等不良现象基本消除,吃、拿、要等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患者的利益,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把医德医风建设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为从源头上治理医药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卫生系统完善了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制度,卫生局与各医院签定责任状,如发现在医疗服务中有“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违反医德医风的问题,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阻塞了那些用职务之便钻制度之空的人的不良思想和行为,使他们既没机会又不敢违之。三是把学习与教育结合起来,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把学习与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医务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医疗水平,使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3、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我区继续贯彻省政府关于取消农业税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我们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税费改革工作紧密结合,对农民负担进行了专项审计,全区全面实行村级帐务代理和财务公开制度,加强了减轻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制度,区纠风办和区减负办等有关单位多次组织人员走村串户了解农民负担情况,通过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金额65万元,通过实行“三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金额达101.4万元。目前,面向农民的各项收费都能按政策执行,无乱收费现象。

4、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为防止公路“三乱”反弹,我局坚持明查暗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继续巩固我市现有的公路无“三乱”成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纠正各种执法不规范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公路“三乱”违纪案件发现苗头,及时查处,严防公路“三乱”死灰复燃。

5、对治理商业贿赂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局深入调查摸底,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管委会、各部门按照方案的部署,切实可行的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上报我局执法监察室。同时督促各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006年至,我区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02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从严惩处,特别是对案件中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全区司法机关处理1111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510年有期徒刑22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缓刑88人,对涉及商业贿赂的人员给予了严肃处理。

6、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

我局牵头,区编委、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法制办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全区范围内对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这次清理活动,切实转变了机关作风,减轻了基层和群众负担。

7、对生产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我局联合区安监局、区矿管局对全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检查的内容有:1、检查有关单位能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导制度,以及是否落到实处;3、检查有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情况,是否有失职渎职的行为;4、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有碍安全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检查,发现了有些单位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不足,并要求这些单位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8、对新农村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今年6月,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室组成检查组对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2006年度投入试点村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2007年试点村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检查组采取“一看二询三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即:实地踏看试点村建设情况、询问议事会成员、查看试点村专项帐目相结合。通过这次为期四天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资金管理,提高了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使我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9、对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推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今年4月,我室对全区所管辖公用事业单位主要是学校、医院的办事公开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平台的硬件建设情况,如是否有公开栏、公示牌;相关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建立了办事公开的信息反馈制度等。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公用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和信任度,促进了工作作风的改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0、进一步抓好行风评议工作

2006年,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树立部门行业形象,我区有卫生、国税、地税等单位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我办均参与了监督,力争每次评议都能起到监督和促进,真正做到树立形象的作用,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收集群众反映问题23个,已解决17个,占所反映问题的73.9%。通过多方位、多渠道交流,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结合起来,着眼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7716,我区在绿茵广场举行民主政风行风现场征询群众意见活动。38个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服务行业窗口单位近180名政府工作人员就政府部门工作作风问题,零距离听取群众的意见,受理群众的投诉,当晚共接受了2000多位市民投诉或咨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现场征询群众意见活动。目的是通过建立与群众交流的平台,集中开展受理群众投诉,认真征询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所关心的问题,从而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11、对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20073月,安源区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区开展“发展环境创优年”活动。根据“发展环境创优年”活动动员大会的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规章制度,我室会同区发展环境与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对全区工作作风进行了检查,区纪委、监察局与区效能中心联合组成九个检查组,对该区区直机关11栋办公楼53个单位、部门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上班迟到、早退、离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情况。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有迟到、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情况,随后,区效能投诉中心及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作出了处理,责令其作出解释或检查。通过加强对工作情况的检查,规范机关工作人为行为,有效地整顿了全区机关作风。

12、规范财务制度

我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六条禁令”,规范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由区纪委牵头,联合监察局、财政局组成三个财务检查组,于2007713日至7月底在全区开展财务检查。重点检查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副职审批财务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和2006年以来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公务招待开支情况。检查后各单位把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一方面及时向被检单位反馈,查缺补漏,纠建并举,促进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另一方面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3、实行“副职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正职的管理监督,加强财务管理,逐步建立源头防腐机制,促进我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上级要求,200751日,在全区实行“副职审批财务”制度。

1、各单位党政正职均不允许直接进行财务审批,必须确定一名副职负责审批财务。

2、各单位党政正职对财务审批负总责;分管副职直接

对财务审批负责,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之间要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各单位在实行“副职审批财务”制度时,应根据金额的大小,采取“小额副职审批,中额请示正职,大额集体商定”的方法,并充分考虑资金支出的用途、环节和监控的难易等因素,制定“手续齐全、监督到位;授权合理、责任明确;堵塞漏洞、严格管理;便于工作、厉行节约”的审批程序和具体的实施办法。

4、各单位要增强对财务开支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的财务开支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5、各单位的党政正职直接审批财务的,必须在430前终止。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已经不直接审批财务的,应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

同时,我局将对此项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未按时、按要求执行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4、落实信访工作

2006年至今我们对群众反映纠风工作方面的十一起信访案件,其中反映教育收费四件,“农民负担”四件,“医德医风”一件,“政风行风”两件。针对每件信访我们都进行了调查了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这些问题通过我们调查了解,对于反映属实,确实存在问题的,有关部门正在做出处理。

另外,今年我局还参与监督建设项目招投标17,涉及金额30543.198万元,参与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5起,出让金额总计3577.3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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