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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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全面规范乡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添加时间:2008年06月0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吴国荣 黄晖 点击数:

日前,安源区出台《安源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全区乡镇基层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一是规范公开程序。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应该公开的事项,交综合部门归类汇总,编制公开方案,交公开领导小组审核,予以公开。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向群众公开。特别是统一全区村级财务收入支出格式,公开内容必须详实具体,使老百姓听得清楚,看得明白,收入要逐项公开,支出按照规定的支出科目逐项汇总公开。三是规范公开方式。规定公开栏设置方位,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以采取印发公文、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来扩大公开方式的范围。四是规范公开时间。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季头月前十日,年中、年底公开半年及全年的财务收支、债务债权等情况。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内容在事后2天内采取张贴公告形式进行公开,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建议意见,在10日内公开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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