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一部署,决定对安源区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巡察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时间:
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巡察对象及范围:
(一)区级涉粮部门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承担涉粮职能的区国有粮食企业事业单位:区粮食储备库、区粮食购销公司。
同时,监督检查相关涉粮职能部门落实主管监管责任情况,查找区属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的突出问题。
举报方式:
接访地点:安源大厦三楼区农业农村局319室
联系电话:18107994450
电子邮箱:ayxc6661131@sina.cn
来信请寄:萍乡市安源区世纪广场2号楼中共安源区委巡察办,邮编:337000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此次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组主要受理以上单位领导干部涉粮领域问题反映,重点是粮食购销领域有关问题的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监督检查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安源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