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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群众身边“微腐败”亮剑

发布时间:2024-06-20       发布者:信息员      来源:本站      分享:

       近日,多地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不少案中人存在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这些案件尽管涉案金额不大,却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对此,必须下大气力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着力惩治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让人民群众从一个个“微小”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作出“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紧盯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聚焦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领域和行业,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明目张胆“踩雷”者越来越少,但五花八门的“微腐败”却屡禁不止。有的冒领惠农资金补贴,有的截留群众养老保险金,还有的窗口单位干部存在“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基层党员干部是连接党心民意的桥梁纽带,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更应该敢于、善于向危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亮剑。

严查基层“微腐败”,要善抓“关键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最清楚。因而,坚持始终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日常监督,紧扣乡村振兴工作重点,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针对民生领域涉及项目多、资金密集等特点,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小微工程建设等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提高监督办案能力。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多到田间地头察民生、访实情,延伸监督“触角”。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跟进调查,敢担当、敢碰硬、敢严查基层“微腐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严查基层“微腐败”,要善于“抓早抓小”。《韩非子·喻老》有这样一个成语: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比喻微小的隐患如果不加以注意和防治,最终可能会导致巨大的灾难或损失。清代学者万斯大说:“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意思是说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此为契机,面对久禁不绝的基层“微腐败”,要善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戴上“望远镜”看民需,把好“显微镜”找问题,举好“铁臂膀”施治,持续深化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安源区横龙街纪委干部 黄婷)